各系、中心,院机关各办公室,各实验室:
根据学校通知,现将2016年“湖南大学优秀教师”、“湖南大学先进工作者”、“宝钢优秀教师奖”、“智勇杰出教师奖”等综合类奖项申报及推荐评选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奖项
 
  
   奖项类别  | 
   部门推荐 指标数  | 
   执行文件  | 
   全校评选指标  | 
  
  
   湖南大学优秀教师  | 
   1-2人  | 
   《湖南大学奖励条例(试行)》(湖大校办发[2003]21号)  | 
   20人  | 
  
  
   湖南大学先进工作者  | 
   1人  | 
   12人  | 
  
  
   宝钢优秀教师奖  | 
   1人  | 
   《湖南大学“宝钢教育奖”评选办法》(湖大人字[2008]25号)  | 
   3人  | 
  
  
   智勇杰出教师奖  | 
   1人  | 
   《湖南大学黄智勇教师奖励基金管理办法》(湖大行字[2012]22号)  | 
   2人  | 
  
 
注:学校将从宝钢优秀教师奖获奖人员中推荐1人参加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评选。
二、评选程序
评选程序如下:
1.部门推荐:各系、中心,办公系列、实验系列综合考察、推荐;
2.材料报送:各系组织被推荐人填写奖项《简表》,汇总后,报院党办;
3.材料审核:院党办进行材料汇总初审;
4.评审:学院组织评审;
5.公示;
6.上报学校。
三、材料要求
1.申请人填写申报奖项《简表》,其中业绩为近五年以来业绩?!都虮怼非胩峁┑缱游牡怠?/p>
2.各申报奖项要求的相应附件材料一份。
四、有关说明
1.各部门应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,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推荐,如无符合条件的人选,可不推荐。
2.近五年已获上述奖项人员不再次申报同类同层次奖项,每位申请者当年限申报一类奖项。
3.有关推荐材料请于5月18日(周三)前报送院党办。
附件:1.各奖项评选办法
2.各奖项《简表》
党委办公室
2016年5月12日